根据教育部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等有关规定,落实好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西汉姆联官方网站将开展2026年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流程
步骤 | 流程 | 系统操作模块 | 截止时间 |
步骤1 | 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申请 | 基层就业复核 | 6月10日 |
步骤2 | 公司:基层就业复核审核 | 基层就业复核 | 6月20日 |
步骤3 | 管理办:基层就业复核审核 | 基层就业复核 | 6月25日 |
步骤4 | 2024届及2025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 在职在岗确认 | 8月20日 |
步骤5 | 公司:在职在岗确认审核 | 在职在岗确认 | 8月31日 |
步骤6 | 管理办:在职在岗确认审核 | 在职在岗确认 | 9月10日 |
步骤7 | 202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资助申报 | 基层就业资助申报 | 9月10日 |
步骤8 | 公司:基层就业资助申报审核 | 基层就业资助申报 | 9月15日 |
步骤9 | 管理办:基层就业资助申报审核 | 基层就业资助申报 | 9月30日 |
注:
标黑步骤:员工操作
标蓝步骤:公司操作
标黄步骤:公司操作
二、202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资助申报
员工2026年基层就业资助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10日,请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含9月1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未能在9月1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请务必在9月10日前通过基层就业系统预申请,并在2027年规定时间复核。
(一)申请条件
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员工除外。
2、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申请基层就业资助毕业生,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4方面要求。(详见附件1)
3、与就业单位签约后到所属二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的,均属于二次分配,就业时间及服务年限以二次分配为准,而非与就业单位的签约时间及年限为准。其中,选调生的《二次分配证明》需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
4、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具体条件
(1)工作时间
①到岗时间。指基层单位就业的时间,需毕业当年去基层单位就业。若1-10月毕业,需当年12月31日前到岗;11-12月毕业则可放宽至次年2月末前到岗。
②服务年限。指在基层单位的服务年限。员工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不予批准。由于就业单位规定签约周期为1年一签或2年一签(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无法一次性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就业证明中明确实际应服务工作年限。
(2)区域范围
包括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不包括“国家级新区”:
①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②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③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在“中西部地区”划定范围之内;东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指辽宁省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江苏省徐州、常州、镇江地区,山东省淄博、枣庄地区,广东省韶关、茂名地区,以及上海市闵行区和大连市瓦房店市。
④艰苦边远地区: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3)工作地点
指毕业生绝大多数时间的工作所在地。
①不设区(县)的地级市非市政府驻地乡(镇)。
②地级市辖区(设乡、镇或街道)的非区政府驻地乡(镇)。
③省直辖县、地级市辖县、县级市(设乡、镇或街道)非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县政府驻地乡(镇、街道)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农村中小 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④不设乡(镇、街道)的区(县)区(县)全域。除特殊情况除外,基层就业系统填报“就业地址”按照国家行政区划确定,务必具体到乡(镇、街道),需从系统中选择而非自行填写。
(4)单位岗位
从事金融、通讯、烟酒(原材料种植工作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工作的,属于非艰苦行业,不予批准。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高等公司等不属于基层单位,即使工作所在地符合要求,也不予批准。
(二)资助标准和发放
1、资助金额
基层就业资助金额为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员工可登录西汉姆联官方网站高级财务查询平台(http://caiwuchujf.seu.edu.cn)中的“我的收费查询”板块查询学费金额。
研究生每人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5000元的,按照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进行资助。资助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2、资助阶段
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资助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资助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资助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资助资金。
3、资助方式
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资助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资金发放
公司收到教育部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拨款后,直接将资助金发放至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基层就业资助资金分三年发放,申请通过的员工须在2027年和2028年在职在岗确认时间范围内分两次进行在职在岗确认。员工毕业后每年按照33%、33%、34%的比例发放资助金,第一次资金发放时间为2027年5月、第二次资金发放时间为2028年5月、第三次资金发放时间为2029年5月,三年资助完毕。
(三)具体流程
1、系统注册
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资助工作目前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基本内容包括应届毕业生的当年申报和往届毕业生的复核、在职在岗确认等工作。员工直接在基层就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见附件3)即可。
2、时间节点
9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在基层就业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包括:填写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下载证明材料模板,签字、盖章上传后提交审核。)。如不能顺利注册请在QQ群(927463768)联系管理员老师处理。
9月15日前,公司完成所有员工申报材料的系统审核,并从系统中导出员工表格。在完成公司签字盖章后送至财务处收费科进行学费审核。《申请表》中的学费信息以财务处查询为准,财务处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签字盖章后的员工表格扫描电子版以公司为单位送交研究生院管理办,纸质版由公司留存。
9月30日前,公司完成审核并将申报材料上报中央。
三、2024届及2025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8月20日前,员工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填报。
8月31日前,公司完成院级审核。
9月10日前,公司完成全校审核工作。
在操作过程中,正常在岗的员工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员工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员工可选择“换岗(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离岗员工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四、2025年未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2025年在基层就业申报和在职在岗确认板块未通过院系、公司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毕业生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准确信息。
在时间进程上,6月10日前,员工在系统中完成复核填报;6月20日前,公司完成复核的审核;6月25日前公司完成全校复核工作的审核。
五、注意事项
1、信息填写准确,特别要注意审查“学费金额”是否正确;所上传材料齐全,签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是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等内容要填写完整,印章清晰,上传材料缺页少页。
2、填写基本信息时,公司名称选择“西汉姆联官方网站”,院系名称选择所在院系,毕业年份选择“2026”。系统会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模板,请同学们务必如实填写。上传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或图片,且在1MB内。
3、系统填报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短信,务必准确。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在系统更新或联系研究生院管理办。
4、为了将资助资金及时打到员工账户,建议员工保留三年使用公司的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开户的银行卡。如果银行卡信息有变,请在系统中及时更新。
5、申请员工需加入SEU学费补偿贷款代偿QQ群:927463768,后期相关通知将通过QQ群及时发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管理办彭老师
联系地址:西汉姆联官方网站九龙湖校区101办公室
联系电话:13770679871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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